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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开展好2024年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按照新余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安排,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事项如下: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和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精神。
2.组织开展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课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好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培训的相关视频课程已上传至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同时,省委组织部已同步上传至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赣鄱党建云”平台,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加自学的方式,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培训,结合党员特点和实际,对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进行分类指导,确保培训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4.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学习《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学习宣传暨开展“新时代赣鄱先锋”创绩提升行动的通知》(赣组字〔2024〕37号)精神,学习“新时代赣鄱先锋”省级、市级重点宣传对象和本地本单位本系统选树出的“新时代赣鄱先锋”、全市“两优一先”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积极营造各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活动要求:
1.基层党组织可以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积极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同时,要积极参与支部联系点的活动。
3.规范开展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确保主题党日主题鲜明,党味浓,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4.有关活动情况请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邮箱:xyjgdwzzb@126.com
学习参考资料链接:
附件:2024年11月“主题党日”学习参考资料(供参考).docx
中共江西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1月1日